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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部门预算
  • 2018-03-23 16:47:44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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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是负责公安业务。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指导出入境工作;

3、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4、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

二、 机构设置

包含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政工室等内设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警大队等直属单位,以及派出所等派出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实有人数412人,其中:在职264人,临工148人。退休人员72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2017年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5382.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14.9万元,增长20.48%。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预算收入增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82.7万元,比上年增长20.48%;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538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8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14.9万元,增长20.4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4.9万元,比上年增长20.4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3.8万元,比2016年减少0.32万元,增长(下降)0.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3%,比2016年减少0.17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4.公务接待费9.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比2016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6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17万元,水电费60万元,邮电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12.5万元,维护费35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5.8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部分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2017年初资产总计为5924.3万元,包括流动资产2584.3万元和固定资产3340万元。2017年初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固定资产总额2016年初总额增加186.8万元,增长5.92%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2017年预算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7年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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