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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部门预算
  • 2018-03-23 16:42:4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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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共24张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是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事务的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协助市局征用土地并对建设用地进行初审;

2.协助市局查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

3.协助市局开展土地、矿产资源调查及统计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和矿产资源信访、土地登记初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内设秘书科、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科等六个职能科室,含红草、东涌、捷胜和马宫国土资源所,为市区分局的分支机构。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人数27人,其中:在编23人,长期聘用人员1人,临工3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2017年度汕尾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311.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6.6万元,增长41.28%。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5人,调入2人。财政追加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4万元,比上年增长41.28%;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311.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6.6万元,增长41.28%,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5人,调入2人。财政追加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4万元,比上年增长41.2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9万元,与2016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因公出国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97%,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03%,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3.2 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2.3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末,本部门资产总额393.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54万元,占55.58%;固定资产174.63万元,其中房屋65.48 万元,占16.65%;普通资产95.24万元,占24.23%;家具、用具13.91万元 ,占3.54%;没有土地资产和无形资产。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预算公开文字材料之外,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在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需要特殊说明或强调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分局2017年预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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