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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汕尾市机关幼儿园部门预算
  • 2018-03-23 16:38:54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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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围绕幼儿园的整体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幼儿一日活动表》,以安全工作为主线,保教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努力创建平安校园,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成立于199211月,是市教育局属下的一所公立幼儿园。全园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园内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现设置大、中、小共16个班级,幼儿830多名,现有教职工83名。本单位属本级预算不包含下属单位,公开内容:不包含下属单位预算内容。

三、部门人员构成:属于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7人(其中财拔补助37人,经费自理10人)。在编在职教职工43(其中财拔补助36人,经费自理7人),聘请人员40人,退休人员32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机关幼儿园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机关幼儿园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8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万元,比上年增长12.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2016年持平;纳入财政专户管理310万元,比上年增长3.2%;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9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8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万元,比上年增长12.9%;比上年增长12.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2016年持平;纳入财政专户管理310万元,比上年增长3.2%;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5万元,比2016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与2016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2016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职数。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比2016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约开支。

4.公务接待费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比2016年减少0.06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万元,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28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X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与2015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固定资产为161万元,属于其他固定资产,公务车0辆。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机关幼儿园预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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