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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汕尾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 2018-03-23 16:37:52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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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全市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和规划,制订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实施工作。负责普通及成人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升高中考试和普通及成人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等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民族、科技、禁毒、安全、法制等专题性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科研的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教育管理数据的统计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各学校的电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大中专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

4.监督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础设施投入、教育收费、教育投资的有关规定;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市级教育经费;对市属有关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5.监督检查各地对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创强创现”工作;督导、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6.统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教师继续教育等工作。

7.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教师评先评优表彰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职称评审和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8.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市属学校管理工作,指导市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和社团组织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汕尾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本部门设置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与职业成人教育科、督导室、思想政治教育与体育艺术卫生科、安全保卫科、市考试中心、电教信息中心、后勤产业办公室、教育教学研究室等科室(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汕尾市教育局总编制人数67人,在职实有人数57人。 离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73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提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4万元,比上年增长0.3%;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一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资金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其他支出7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提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4万元,比上年增长0.3%;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5万元,比2016年减少9.5万元,下降43.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购置公务车的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4%,比2016年减少7万元,下降46.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保有量减少。

4.公务接待费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6%,比2016年减少2.5万元,下降35.71%,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万元,包括:办公费16万元,水电费12.5万元,旅差费16.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局新增“信息网安全等级保护及培训费政府采购项目 。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资产总额为3563.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1.6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7.76%;固定资产1861.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2.24%,其中:房屋构筑物(办公用房)1129.28万元,面积4702平方米;车辆19.59万元,1辆(台);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达不到50万元的放入其它固定资产)413.5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99.1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7年汕尾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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