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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
  • 2018-03-23 16:02:44
  • 来源: 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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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负责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行政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组织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

4、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与财务科、信息与统计科、综合监督科、体制改革科(挂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医政科、妇幼健康服务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考核评价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人事与宣教科、干部保健办(挂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属单位有: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汕尾市卫生监督所、汕尾市慢性病防治站、汕尾市中心血站、汕尾市妇幼保健院、汕尾市健康教育所、汕尾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药具管理中心、汕尾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办公室、汕尾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卫生计生局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不含属下单位预算数据。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有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41名,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支预算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项目支出预算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今年该表格没有数据。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卫生计生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202.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8.8万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卫生计生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2.7万元,比上年增长18.6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20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8.8万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卫生计生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2.7万元,比上年增长18.62%;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9万元,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2.49%,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原因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4.公务接待费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51%,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8万元包括:办公费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8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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