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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 2018-03-23 15:52:22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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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定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推进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负责市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管线资料收集,协调市政各专业管线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法制教育科、市政工程建设科等职能科室7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有机关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住建局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2017预算批复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住建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695.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7.8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局工作内容增加,工作量增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5.8万元,比上年增长10.8%;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69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支出数增加67.8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局工作内容增加,工作量增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5.8万元,比上年增长10.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28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18%,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4.公务接待费7.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9.82%,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3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5 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3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3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账上共登记资产4668390.55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总面积21422.90平方米,账面净值1966947.72元;通用设备273件,账面净值223386.68元;专用设备1件,账面净值3430.00元;家具用具及装具237件,账面净值389451.75元。资产全部为本单位自用。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部门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7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汇总表(财政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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