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畜牧兽医局是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实行行业管理的工作部门。本部门包含汕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汕尾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本部门不包含下属单位预算内容。
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拟订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
3. 制定全市畜牧兽医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
4. 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生产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工作;
5. 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的管理工作;
6. 组织拟订畜牧兽医行业地方标准,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
7. 组织实施畜产资源和牧草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8. 指导、监督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网络和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
9. 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监督和管理;
10. 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人员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有:1.防治牲畜口蹄疫;2.强制消毒和紧急疫情处理及监测;3.畜牧品种改良技术推广;4.猪蓝耳病防治;5.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6.重大动物疫病责任制考核;7.禽流感防控、猪流感防控;8.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9.执业兽医资格考试;10.兽药安全监督;11.春秋两季动物集中免疫监督检查;12.生猪屠宰监管;13.家禽集中屠宰;14.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5.动物疫病绩效伸考核经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2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4.6万元,占总支出的81.8%,比上年增加49.4万元,增长(下降)2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占总支出的18.1%,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6.1%。主要是:禽流感防控、防治牲畜口蹄疫、强制消毒和紧急疫情处理及监测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畜牧兽医局“三公经费”预算数2.98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98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4万元,包括:办公费7万元,水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福利费1万元等费用。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元,网络化建设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1. 汕尾市畜牧兽医局2017预算表.xlsx
汕尾市畜牧兽医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