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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
  • 来源: 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委〔2009〕12号),设立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本部门预算包含汕尾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汕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预算内容。

我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拟订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9)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11)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相关职能,我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两个下属事业单位:汕尾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汕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预计至2017年12月31日,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1.编制人数34人,包括单位本级29人(宣教中心2人,应急指挥中心3人。

2.实有人数36人(含退休人员2人),包括本部31人(退休2人),宣教中心2人,应急指挥中心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动汕尾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2、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3、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4、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5、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工作力度;6、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7、加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力度;8、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9、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监督工作力度。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587.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7.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58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7.30万元,占总支出的71.05%,比上年增加(减少)34.7万元,增长6.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9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8.95%,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安全隐患整治经费、安全培训考核平台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建设经费、执法检查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财预算数为20.88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0.11万元,下降0.52%,主要由于公务用车改革节省了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5.28万元,比上年下降0.2%;

4、公务接待费5.60万元,比上年下降1.41%,主要用于接待省安委会督查组、省安全监管局等领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34万元,包括:办公费32万元,会议费2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元,网络化建设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牧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市安监局单位预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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