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卫生监督所是负责卫生监督的部门。本部门不包含下属单位。
主要职能:
1. 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卫生监督计划;
2. 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对公共卫生(包括消毒卫生、涉水产品及健康相关产品、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病防治、放射防护等)、医疗卫生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传染病防治的监管;
3. 承担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4. 受理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及健康卫生产品的审核;
5. 查处卫生违法案件,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10人,临工3人。退休人员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力开展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推进各项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8万元,占总支出的75.51%,比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35.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占总支出的24.49%,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26.32%。主要是:饮用水卫生整治、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专项执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职业危害整治等工作经费和卫生监督执法罚没办案成本费用。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卫生监督所“三公经费”预算数10.1万元,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9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下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