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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00
  • 来源: 汕尾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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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本部门包含是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与职业成人教育科、督导室、思想政治教育与体育艺术卫生科、安全保卫科、市考试中心、电教信息中心、后勤产业办公室、教育教学研究室等科室(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全市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和规划,制订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实施工作。负责普通及成人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升高中考试和普通及成人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等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民族、科技、禁毒、安全、法制等专题性教育;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科研的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教育管理数据的统计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各学校的电化教育、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大中专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

4.监督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础设施投入、教育收费、教育投资的有关规定;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市级教育经费;对市属有关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5.监督检查各地对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督导、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6.统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教师继续教育等工作。

7.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教师评先评优表彰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职称评审和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8.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市属学校管理工作,指导市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和社团组织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汕尾市教育局总编制人数67人,在职实有人数57人。 离退休人员29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主线,全力打好教育“攻坚战”,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50.17%,比上年增加96.2万元,增长12.43%。项目支出864万元,占总支出的49.83%,比上年减少91万元,下降9.53%。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教育局“三公经费”预算数12.5万元,比2016年减少9.5万元,下降43.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万元,比上年下降46.67%,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等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比上年下降35.71%,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69万元,包含:办公费16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8.5万元,差旅费16.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包括:网络化建设采购预算2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券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各种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含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汕尾市教育局预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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