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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
  • 来源: 汕尾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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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统计局是人民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本单位不包含下属单位。

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订和实施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完成国家、省统计局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统计调查任务。
  3、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企业、农村社会经济、各项典型和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电、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管理直属调查机构,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31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继续加大农普宣传工作,获得普查对象更多支持与配合,特别是落实“两员”补贴和必须补充的数据处理设备购置费等,要足额核定、及时拨付,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两员的业务能力;做好PDA数据录入,数据评估、分析及发布工作;按省农普办要求,做好全市的数据评估、分析以及发布工作。

2、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全面梳理2016年“四上”企业新增入库数量,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2017年各行业培育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包抓方案,将培育工作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地各相关部门,确保培育工作顺利推进;认真做好对“四上”企业的新增培育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增长再上新台阶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各县(区)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培育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培育实效。

3、抓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认真组织实施好工业、贸易、能源、投资、服务业等各行业各领域统计调查,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坚守“四条红线”,强化企业上报数据监督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质量过硬。

4、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随着统计数据生产向科学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转变,统计信息化建设刻不容缓。全市统计系统要按照“以任务带建设、以项目带培训,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统计信息化建设思路,积极落实《广东省市、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全面提升统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着力增强统计信息系统网络与数据的安全性。 

5、推进法治统计建设。要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全部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改进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支持统计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利用好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及时对统计虚报、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2017年计划整合市县执法力量,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统筹调配市县两级执法骨干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加大对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异地交叉、机动灵活的统计执法格局。 

6、加强镇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镇级基层统计工作履职能力强与不强直接影响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市县两级要强化乡镇基层统计基础性作用,梳理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市县政府支持基层统计,为基层统计人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7、加强业务骨干体系建设。要鼓励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统计从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同时,要加大基层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统计业务素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5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4.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5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54.2万元,占总支出的77.8%,比上年增加58.1万元,增长1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万元。项目支出130.0万元,占总支出的22.2%,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4.0%。主要是:统计数据管理工作经费、对口帮扶评估考核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20.2万元,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0.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划减少组织因公出国(境)活动,因此节约该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6万元,比上年下降5.9%;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9.8万元,包括: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0.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6万元,会议费9.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等费用18.9万元。

2、本单位本年度未计划政府采购预算,因此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汕尾市统计局预算汇总表

 

 

汕尾市统计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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