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分享到:
2017年汕尾市城乡规划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00
  • 来源: 汕尾市城乡规划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汕尾市城乡规划局共有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市政府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区总体规划,全市的风景名胜区、重要风景点及风景带的规划,并负责审核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市区规划区内的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审查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 
4、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本级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各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组织重要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方案会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受保护建筑规划的审查申报和保护工作。 
5、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管线工程监督管理;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城市规划监督管理,做好规划的放线、验线、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规划条件,办理规划条件变更申请。 
6、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构筑物的选址定点及审批工作。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雕塑的选址定点及方案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7、指导全市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8、指导协调县(市)及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依法审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村镇规划。 
9、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对县(市)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10、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市场管理,审核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11、负责城乡规划知识的宣传和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推进城乡规划科学技术进步和经验交流。 
12、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根据职责,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用地科(挂村镇规划科牌)、交通市政科、建设管理科、报建科。本单位包含汕尾市城建档案馆单位,本部门不包含下属单位预算内容。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组织编制汕尾市品清湖区域空间发展规划、汕尾市品清湖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尾市43个省级村庄规划试点村(贫困村)村庄规划、汕尾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汕尾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汕尾海绵城市示范区-城区中央海绵公园建设项目”前期研究编制、汕尾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及竖向设计、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规划、妈祖广场、二三马路城市重点区域城市规划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我局部门收入预算数为4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3.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我局部门支出预算数为4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3.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减少) 44.2万元,增长(下降)1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15.7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的财政拨款预算总数为4.9万元,与2016年持平。

1、    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3.5万元,与上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支出数1.4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43.7万元,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8万元,水电费8.7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等费用。

2、政府采购预算1806万元,包括:网络化建设采购预算386万元,其他规划设计编制服务类项目142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汕尾市城乡规划局预算汇总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