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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00
  • 来源: 驻广州办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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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是负责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香港、澳门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工作、深圳、北京、上海四个招商中心。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国家、省审批项目及专项扶持政策的跟踪落实工作;引导企业投资汕尾、参与汕尾公益事业;协助做好我市群众上访、信访工作。单位设置五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联络科、合作一科、合作二科、合作三科。下设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四个招商中心。本单位不包括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20人,退休人员1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办主要任务负责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香港、澳门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我市群众上访、信访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5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2.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5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6万元,占总支出的22%,比上年(减少)4.59万元,(下降)2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的52%,比去年增加154万元,增加105%.主要是:我办在2016年分别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四地设立四个招商中心。(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6万,其中办公费5.3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电费0.9万元,物业管理费1.7万元,差旅费1.4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9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租赁费2.1万元,维修费0.1万元。(2)2016年没有做通用设备采购预算经费,购买通用设备用现金支付。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三公经费”预算数45.23万元,比2016年增加3.15万元,上升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5.23万元,其中燃料费17.2万元,维修费3.63万元,过桥过路费8.48万元,保险费2.1万元,停车费3.82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上升50%。

 

附件:驻广州办.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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