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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00
  • 来源: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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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本部门包含汕尾市发展散装水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汕尾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等下属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定、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推进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负责市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管线资料收集,协调市政各专业管线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部门职责全局共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住房科、城乡科、市场科、质安科、法制教育科、市政科。

局直属单位7个,其中副处级单位2个,分别是供水总公司(副处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无定编)、建筑设计研究院(公益三类副处级);科级单位5个,分别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公管理、公益一类正科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参公管理、公益一类正科级)、发展散装水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益一类正科级)、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公益一类正科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公益二类正科级)。本部门预算不包含下属单位预算内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末局机关实有人数57人,在职人员33人,退休人员24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

(1)加快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如汕尾市区工业大道西段等(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市政综合工程、汕尾市区金鹏路市政工程、海滨大道西段、华师附中西侧新衢路及北侧西城路、汕尾市区东城大道东段等碧桂园周边道路、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汕尾市区汕马路升级改造等市政重点项目建设。(2)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全面普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引进建筑隔墙使用轻质条板新型墙体材料。(3)奎山湖整治。进行截污分流、水体净化、园路、绿化及设施恢复等治理工作。(4)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鼓励公租房保障货币化,实现公租房保障780户的目标、加强2017年危房改造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商品房去库存)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6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5.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数为6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95.8万元,占总支出85.6%,比上年增加62.8万元,增长11.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3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4.4%,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5.3%。主要是新增加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经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总预算为18.28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用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为11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为7.2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3.3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2.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等费用。

      2、2017年预算政府采购预算0.00元。

3、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汇总表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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