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青团是市委直接领导下负责青年工作的群众团体,其机关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按编委编制内设3科1室。
整改方法1:内容完整性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4、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5、“三公”经费增减速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本单位不包含下属单位。
主要职能:
1. 肩负培养党的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
2. 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3. 发挥服务青少年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职能
4. 履行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的职能
二、本年度编制14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公务员9人,工勤人员4人,全部由财政供养。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五四”纪念活动及表彰优秀团员;
2;开展各项“直通车”;
3、10.13建队活动、少工委;
4、青年联合会;
5、青年文明号创建及考评;
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
7、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
8、开展红色历奇爱国主义教育;
9、希望工程;
10、广东青少年自护教育;
11、市直机关团委;
12、汕尾青年农民促进会;
13、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
14、圆梦100新生代农民工培养计划;
15、关爱青少年夏令营活动;
16、关爱农村留守少年;
17、非公有制建团;
18、青年社工人才培育;
19、“春苗计划”困难儿童培训;
20、“两进三同”调研;
21、党建带团建;
22、援建希望家园;
23、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
24、团市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25、“大团委”建设工作及支持乡镇;
26、青年就业创业培训;
27、对港青少年交流;
28、网络文明志愿者管理;
29、青少年教育基地筹备;
30、学生联合会;
31、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基地;
31、青年之声。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2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253.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8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73.9万元,占总支出68%,比上年增加31.3万元,增长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的32%,比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4%。主要是:预算编制分析执行工作经费、全县会计报表决算布置编审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共青团汕尾市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12.23万元,比2016年减少13万元,下降6%(或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5万元,2016年9万,下降6%;
4.公务接待费支出3.73万元,2016年4万下降6%(或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80万元,包括:办公费5
0 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3 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4万元等费用。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 元,网络化建设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