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公安局是负责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服务人民群众的部门。本部门由指挥中心、政治处、监察室、审计科、宣传科等12个内设机构以及交通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等15个直属单位组成。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指导、开展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侦查工作;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出入境工作;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及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等工作;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监管场所工作;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等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公安督察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897人,其中:在职497人,临工400人。退休人员10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维护国家安全,打击毒品、非法枪支、假币、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交通管理、户籍和人口管理,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活动中服务群众。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0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74.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90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497.9万元,占总支出的82.6%,比上年增加1460.6万元,增长2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77万元,占总支出的17.4%,比上年增加555万元,增长54.3%。主要是用于:公安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刑警治安侦查办案、特警训练反恐、户政人口管理、法制宣传、公安辅警人员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数620万元,比2016年减少5万元,下降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6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下降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