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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00
  • 来源: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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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是负责综合运输体系的部门。本部门包含: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汕尾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汕尾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等下属单位。本部门包含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预算内容。

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2. 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措施、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水路运、水路运输服务、外轮理货、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监督实施。

5.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6.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7.制定交通行业科技规划,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49人,聘用人员2人。退休人员27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局将围绕市政府对交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建干线、构网络、提等级、保畅通,立足创新,超前谋划,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运输行业管理,创新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扎实推进全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9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其他资金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9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23.5万元,占总支出的86.37%,比上年增加77万元,增长10.3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元。项目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13.63%,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4%。主要是:预算编制分析执行工作经费、全局会计报表决算布置编审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预算数13.3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5.3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88万元,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电费4.5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等费用。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元,网络化建设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汕尾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预算汇总表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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