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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尾市外事侨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7-02-10 00:00:00
  • 来源: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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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是负责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职能部门。本单位包含汕尾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本部门包含下属单位预算内容。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我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情况,制订本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举措;

2.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涉外、涉港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涉外、涉港澳突发事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

3.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涉侨文化交流与华文教育;

4.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港澳工作渠道开展统战和对台工作;

5.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6.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受理、管理以及监督工作;

7.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8.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

9.研究涉外、涉侨、涉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了解和掌握外事、侨务及港澳工作(包括外国与本市缔结友好关系)的动态,以及重大国际动态;

10.协调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本市发生的各类重大涉外案件,以及本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市与港澳在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推动汕港澳紧密合作相关政策和重点项目的落实;

11.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审核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单位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地区和邀请外国人来本市从事经贸业务和技术指导的有关事项;承办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工作,受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及签证(签注)的审核、申报工作。

12.承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寻根之旅”的夏、冬令营活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

在职实有人数27 人,其中:在职22人,临工3人,雇员1人,借调1人,退休人员1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增强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核、审批和办证工作;并圆满完成陪同市领导出国访问等任务。

做好对外交流与联络工作,加强与海外社团的联络沟通与交流;加强友好来往,推动友好城市的交流工作。

确保完成中央、省、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港澳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做好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来我市商务、科技考察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对外招商活动,组织我市企业到海外开展招商推介工作,为我市招商引资做好“请进来,走出去”服务。

加强侨情调查工作;做好困难归侨慰问、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侨务对外宣传,有重点组织我市文化宣传部门到海外进行交流。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4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2.4万元,占总支出的83%,比上年增加26.8万元,增长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6万元,占总支出17%,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11.7%。主要是:外事侨务工作经费、开展联络港澳专项工作经费、出版《汕尾乡情》经费、各项办证费及海内外侨务联络接待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汕尾市外事侨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19.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5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10.7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6万元,包括:办公费10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2万元,维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九大民生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九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汕尾市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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