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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汕尾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部门预算
  • 2018-04-02 16:56:37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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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 在老区建设工作中发挥桥梁、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市委、市政府推进老区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加快老区建设的建议。

2 宣传老区的光荣革命传统和加快老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老区改革、发展的成就及经验,以及培训加快老区发展的各类人才。

3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区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

4 促进老区的扶贫脱贫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开发老区资源、发展经济,努力做好穿针引线工作。加强与各县(市、区)老促会的联系,互相配合,共同促进老区建设,为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机构设置:办公室一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是由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编办批准成立的群团组织,本会驻会人员10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汕尾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汕尾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49.8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49.60万元增加0.20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8万元,比上年增长0.4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49.8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80万元,比上年增长0.2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52万元,比20156.64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16.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占0%,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我单位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我单位没有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44%,比20153.42万元减少0.47万元,下降13.74%,主要原因是节约。

4.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56%,比20153.22万元减少0.65万元,下降20.19%,主要原因是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万元,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 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老促会2016年国有资产总计161.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67万元,占资产总量72.46%;固定资产44.35万元,占资产总量27.54%。固定资产主要有:1、房屋一套113平方米,价值21.41万元;2、公务用车1辆,价值19.40万元;3、办公设备3.53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单位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6年度汕尾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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