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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汕尾市委组织部预算
  • 2018-03-23 13:41:57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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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综合部门。以下包含:汕尾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汕尾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本部门预算属本级预算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拟定我市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规定及党员、干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各行业基层和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协调、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三)考察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报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

(四)汕尾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负责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五)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

(六)检查、督促组织和干部工作,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对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七)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定、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市管干部和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

(八)检查、指导、协调知识分子工作;参与制定知识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选拔管理市管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派和管理科技副职。

(九)宏观管理退(离)休干部工作;制订或参与制订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政策。

(十)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汕尾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负责对全市组织系统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全市组织系统“12380”专线举报电话及“12380举报网站”的受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是市委派出机构,部门性质为党的机关。组织部内设科室:办公室、调研室、电教科、信息科、干部监督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人才科、党联科、公务员管理科。本单位下属机构:汕尾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汕尾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编制数45,在职实有人数39人,其中:退休人员1人。临工0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2016年度汕尾市委组织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汕尾市委组织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619.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22.4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改革性住房补贴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9.5万元,比上年增长24.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619.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改革性住房补贴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万元,比上年增长8%;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暂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暂无购置车辆的情况。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4.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33%2015年减1.5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66%,比2015年减1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对接待经费支出进行了压缩。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6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培训费8万元,维修费9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等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量为4287390元。主要是大组工网2800000元、车辆3861000元和其他办公设备等用品实。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部门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实际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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