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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经费预算说明
  • 2016-03-24 00:00:00
  • 来源: 市委政法委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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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经费预算说明

 

      一、概况

    截止9月底,部门实有在编人员36人,年收入合计5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 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 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6万元。

    二、专项支出:90万元。

1、14项重点工作经费7万元。

(1)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工作。

    构建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2)整合基层政法维稳力量工作。

    由党(工)委副书记牵头,整合综治、信访、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力量,形成综合治理的大平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

    (3)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帮助工作。

    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开展排查摸底,尽量解决其就学、职业培训问题(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4)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工作。

    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经常性地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实基层政法维稳力量,构建打防管控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改造建设步伐,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5)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工作。

    以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为重点,建立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牵头单位:市维稳办)。

    (6)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工作。

    完善市、县党委负总责、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依法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指挥权限、程序和现场处置原则、要求,依法明确不同情形下武器警械使用的条件(牵头单位:市维稳办)。

    (7)疏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出口”工作。

    分类制定疏通“出口”的政策,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办理期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8)探索建设案例指导制度工作。

    建立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若干类案件的案例指导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促进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9)细化执法标准工作。

    规范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行为,细化执法、执勤、处突工作规范(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10)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工作。

    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对群众意见较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探索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度。建立执法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11)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领导各政法单位评查案件制度工作。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若干类案件,进行抽样评查,提出评查意见,督促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12)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执法考评机制工作。

    建立科学、简明、有效的执法考评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13)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网上办案、办案已一并纳入政法信息网中,我委正在统一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14)组织开展执法教育培训工作经费。

    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对政法干警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对政法基层科、所、队、庭、室领导班子进行集中轮训的制度。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组织体系、内容体系、方法体系、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构建符合政法机关实际、具有政法机关特色的执法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2、案件评查工作经费2万元。

3、处理群体性上访及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经费4万元。

    4、打击走私、假币、打拐等严打整治工作经费8万元。

    5、督办督查案件工作经费2万元。

    6、会议费2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政法系统的全市性会议。

7、平安社区建设工作经费2万元

8、全市政法维稳综治案件协调经费4万元。

    9、扫黄打非工作经费2万元

    10、政法维稳综治等专题调研费3万元

    1l、政法信息网运行及维护费15万元。

主要用于我市政法信息网络运行及设备维修、维护等。

12、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经费3万元

    1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经费5万元。

    14、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培训费3万元。包括:餐费、

住宿费、资料费、培训会场租金及其他杂项等费用。

    15、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10万元。

    16、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4]16

号)部署安排,需要政法委牵头负责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十八大项52小项。

    (1)第一项:推动落实法院、检察院入财物统一管理(5个项目中,牵头4个,参与1个)

    (2)第二项: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2个项目,牵头2个);

    (3)第三项:落实中央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有关部署(1个项目,牵头1个)

    (4)第四项: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8个项目,牵头8个);

    (5)第五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5个项目中,牵头4个);

    (6)第六项:完善司法责任制(5个项目,牵头5个);

    (7)第七项:推进司法公开(5个项目中,牵头4个);

    (8)第八项:健全反腐败法律监督机制(4个项目,牵头4个);

    (9)第九项:健全和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1个项目,牵头1个)

    (10)第十项: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2个项目,牵头2个);

(11)第十一项: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2个项目,牵头2个);

    (12)第十二项: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6个项目,牵头6个);

    (13)第十三项:健全社区矫正制度(1个项目,牵头1个);

    (14)第十四项: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3个项目,牵头3个);

    (15)第十五项: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推动刑事被害入、民事被侵权人救助的地方立法(1个项目,牵头1个);

    (16)第十六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2个项目,牵头1个);

    (17)第十七项:推进律师制度改革(1个项目,牵头1个);

    (18)第十八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制度(1个项目,牵头1个)。

    17、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工作经费3万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深化改革重要举措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办发[2014]9号)分工安排,需要政法委牵头的项目有23个。

18、涉枪涉毒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0万。根据市委办《关于成立汕尾市禁毒暨打击非法枪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汕尾委办〔2015〕32号)通知,开展涉枪涉毒专项行动。

附件:汕尾政法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x

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预算公开.XLS

市委政法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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