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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汕尾市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决算
  • 2018-04-02 10: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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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和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遵循“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内涵发展、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现有在校生6490人,近年来,学院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为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机构设置

学院设有海洋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与设计系、外语外贸系、人文社科系等六个教学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两个教学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学院在岗教职工501,其中在职人员351人,退休人员62人,聘用人员88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汕尾市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部门

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汕尾市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数为17129.1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767.75万元,增长65.32%。主要原因是专项6000万元债券资金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21.18万元,比上年增长90.6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21.18万元,比上年增长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4507.98万元,比上年增长21.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11277.8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42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17.7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78.8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72.26万元,增长18.64%,主要原因是学院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学院改(扩)建工程被列入20162017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在基本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7.09万元,比上年增长43.95%。其中:基本支出4202.47万元,比上年增长34%;项目支出2784.62万元,比上年增长62.13%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0.42万元,比2015年减少15.21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我院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该年度没有安排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该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主要用于教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8万元,比2015年减少7.26万元,下降23.39%,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额度。

4.公务接待费6.64万元,比2015年减少7.95万元,下降54.49%,主要原因是我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支出。

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额度。本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50次,接待人数共70人。主要包括: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领导来我院指导,省机电职院等兄弟院校来我院进行交流考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业务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849.88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9.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9.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万元。比2015年增加2172.04万元,增长320.44%,主要原因:国家重视教育工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房屋价值18094.39万元,办公设备1229.86万元,车辆130.2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6年度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决算公开表

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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