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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 2018-03-23 13:18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共8张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研究拟订和下达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指导监督落实。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3、组织拟订工矿行业安全生产及监督检查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指导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4、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科技规划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及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其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核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职业卫生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7、指导、监督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

8、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和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内设六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协调科、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监督管理三科、汕尾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下属两个事业单位:汕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汕尾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含事业单位人员支出),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部门决算。

 

三、 部门人员构成

截至20161231日,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1.编制人数34人,包括局机关29人(市宣教中心2人,市应急指挥中心3人。)

2.实有人数35人(含退休人员2人),包括局机关31人(退休2人),市宣教中心2人,市应急指挥中心2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数为2147.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15.06万元,增长74.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汕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国债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69万元,比上年增长73.0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2.69万元,比上年增长73.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其他收入14.49万元,比上年增加14.49万元,主要是清理违规津贴补贴。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2176.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56.1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40.82万元,增长9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汕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6.83万元,比上年增长91.62%。其中:基本支出526.77万元,比上年增长17.57%;项目支出1650.06万元,比上年增长139.84%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

5.对附属单位等支出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

三、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69万元,比2015年减少0.41万元,下降1.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与上一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其中: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额度。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办公收文、监管执法、事故调查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2.89%,比2015年减少1.26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车保有量。

4.公务接待费5.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7.11%,比2015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是省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加大对各地市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力度,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及督查来访次数增加。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40次,接待人数共315人。主要包括省安委会、省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的安全生产执法督查及隐患排查督导。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39万元,包括:办公费39.16万元,劳务费20.11万元,会议费2.8万元,邮电费6.39万元,电费4.94万元,印刷费1.93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467.58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5.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占用国有资产2610万元,包括位于汕尾市区永和路北段的汕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建工程,金额2434万元、无形资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用地,面积为2888平方米)50万元;办公设备及家具65万元、运输设备61万元,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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