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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汕尾市人大办部门决算
  • 2018-03-23 12:57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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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职能监督,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行使对地方国家机关有关人员的人事任免。

二、机构设置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以下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与侨务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服务中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宣传科、信访科、财管科、老干科、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3个正科级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备案审查科。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人大核定总编制68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行政执法编制6名,工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17名,1名后勤服务人员。实有人数88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2016年度汕尾市人大办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汕尾市人大办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数为17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28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资;2、增加工委调研项目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8万元,比上年下降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8万元,比上年下降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上级补助收入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经营收入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20万元,比上年下降8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19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零万元;债务利息支出零万元,其他支出零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0万元,比上年下降21%。其中:基本支出1049万元,比上年下降8.8%;项目支出870万元,比上年下降8%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零%;项目支出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3.上缴上级支出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4.经营支出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5.对附属单位等支出零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三、一般公共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0万元,比2015年持平,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占0%,比2014年增加(减少) 零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零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该年度没有安排车辆购置费用。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办公室、工委工作用车、接待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0%,比2015年持平,下降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4.公务接待费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比2015年持平,下降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本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零个,来访外宾零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2次,接待人数共940人。主要包括省人大、其他省市人大、各县区人大调研工作及学习考察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万元,包括:办公费48 万元,印刷费9万元,手续费0.3 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9万元,劳务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万元,其他商务与服务支出30万元等费用。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零万元,比2015年持平,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此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总价值1362万元,其中在市政府大楼上加建的会议室、无产权、占地面积588平方米、价值 248万;公务用车在编13辆,价值346万;其他固定资产397万。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办借用市政府大楼二楼、四楼、五楼为办公场所,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均由市政府办支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2016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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