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根据汕机编〔2013〕71号和汕机编〔2013〕90号文件精神,设立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使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内设办公室等13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华侨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汕机编〔2013〕71号文件、汕机编〔2013〕90号文件、汕机编〔2013〕94号文件,核定我局人员编制数73个,其中:行政编制33名,执法专项编制25名,后勤服务人员数8名,巡查人员数7名。我局现实有在职在编人数68人,其中:行政和执法编制人数为53人,工勤人员6人,政府雇员2人,食品巡查人员数7名。退休人员13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293.7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88.72万元,下降31.27%。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会计核算制度有新规定,会计核算口径有所不同,2014年度的财政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是在当年减少“财政拨款收入”,结转到2015年度时再作为“财政拨款收入”,因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就增加了309.65万元;二是2016年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减少了资金支持120万元;三是省级财政资金减少了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2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7.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9.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2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730.4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352.2万元,下降16.9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发生业务用房装修费用支出的较大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58.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7%。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880.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51%,基本支出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517.93万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1万元,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34.66万元,四是其他资本性支出17.08万元;项目支出677.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49%,主要用于: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38.21万元;二是其他资本性支出39.57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7.78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8.59万元,下降32.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4.51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1.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96万元用于购买2015年底购置2辆公务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4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18.56万元,下降34.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根据食药监办财【2015】532号文件,由省级财政统一安排资金,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统一采购,统一拨付给全省食品药监系统使用,因此我局2015年底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决算3.27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66%。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13个,共114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0.03万元,下降(增长)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金额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55%。
六、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财〔2017〕356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7月份开展了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情况如下: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98.92%,专款专用,支出合理,项目实施到位,绩效指标完成率高,资金使用的效果性好,自评结果良好,并将自评资料及结果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