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市区盐务局是市经信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加挂汕尾市市区盐业公司牌子,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盐业政策;根据上级盐业部门下达计划管理调运,维护辖区食盐市场的安全与稳定;承担上级盐业管理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监察科、盐政法规科、市场调研科、生产科、保卫科、民营管理科、财会科9个科室;属下由香洲、东涌、青龙山、白沙湖、沙海、大湖和马宫等7个国营盐场和19个集体盐场(队),东埔、施公寮和汕尾3个原盐储运公司,1个气象站。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共14人,属事业编制,退休人员24人,事业独立编制机构数1人,独立核算机构数1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717.5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27.03万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减少一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二是财政拨东涌盐场的征地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9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1.00%;事业收入1356.5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9.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717.55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527.03万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2016年减少一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二是财政拨东涌盐场的征地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6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00%。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290.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00%,基本支出用于:日常人员的经费;项目支出7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00%,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盐场的亏损补贴。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市区盐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9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97万元,增长6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00%,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59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用于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增加0.97万元,增长6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价水平上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提高。
3.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00%。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批次0个,共0人次。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00%。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六、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任何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汕尾市市区盐务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