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分享到:
2015年度汕尾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 2018-03-23 11:18
  • 来源: 汕尾市林业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林业生态环境及森林与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与保护;

    2.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3.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

4.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5.依法治林,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汕尾市林业局是负责林业的主管部门。本部门包含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营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政科、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山林纠纷调处科(市人民政府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等7个内设机构。本单位包含汕尾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汕尾市国有东海岸林场、汕尾市国有湖东林场、汕尾市国有红岭林场、汕尾市国有罗经嶂林场、汕尾市国有吉溪林场、汕尾市国有黄羌林场7个下属单位,本部门不包含下属单位决算内容。

三、部门人员构成

在职实有人数36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2015年度汕尾市林业局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决算公开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已公开空表并说明)。

第三部分 2015年度汕尾市林业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数为2674.3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1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2.46万元,比上年增长0.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2.46万元,比上年增长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0%);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0%;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他收入61.92万元,比上年增长5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数为1633.3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3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6.5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24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多,费用增多。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3.34万元,比上年增长0.8%。其中:基本支出XX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XX%;项目支出XX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XX%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

4.经营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

5.对附属单位等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

三、一般公共决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比2014年减少11.5万元,下降4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比2014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其中: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购置车辆。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6%,比2014年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4.公务接待费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与2014年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保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本单位没有接待国外来访团;发生国内接待12次,接待人数共100人。主要包括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兄弟县市交流学习团,基层工作人员。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1万元,包括:办公费25.1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3.5万元,邮电费2.31万元,差旅费15.2万元,会议费3万元等费用。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4年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固定资产为605万元,其中:房屋为一栋七层的办公大楼270万元、6部公务车230万元,办公设备105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在上述决算公开文字材料之外,本单位在2015年部门决算中没有需要特殊说明和强调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