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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2023-04-24 16:43:01
  • 来源: 汕尾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汕尾市红海湾合港公益事业促进会、汕尾市龙舟协会、汕尾市荔枝协会、汕尾市优生优育协会、中山大学汕尾校友会、华南农业大学汕尾校友会、汕尾市气象学会、汕尾市建设工程造价学会、汕尾市涂料行业协会、汕尾市灯谜学会:

  经查, 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报告接受监督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汕尾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8号市民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 337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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