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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
  • 2020-07-29 16:51:5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经查,汕尾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2016年度至2018年度无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因留档电话无法与你会联系,本机关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向登记地址投递《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仍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你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会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3日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4号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 337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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