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信利背光大楼”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汕尾市地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位于汕尾市区和顺路北段西侧,西侧信利工业城内,东至和顺路,南至振业路,西至永和路,北至成业路,占地面积12025.32㎡,总建筑面积12025.32㎡,规划建设1栋1层高的生产业务用房命名为:“信利背光大楼”(Xìnlì bèiguāng Dàlóu),请贵公司将该标准地名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和使用。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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