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扬同志带领市人大督办组一行,开展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波同志陪同调研。
市人大督办组一行深入陆丰市儿童福利院、陆丰市东海镇新光社区、市城区儿童福利院,实地察看我市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项目落实情况。
当日下午,市人大督办组在市民政局召开民生实事项目督办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市、县民政部门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汇报。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扬同志讲话。从督办情况来看,我市“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事项已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得到提高,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2020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772元、532元,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620元、345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6倍发放,即城镇特困每人每月1237元、农村特困每人每月853元。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820元、111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17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235元/人月,并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
市人大督办组对我市认真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表示肯定。杨扬同志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特别是今年突然而至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了较大冲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挑战,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保障基本民生工作作出系列部署安排,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今年开始,我市民生实事项目施行民生实事票决制,充分说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都非常关注和重视。杨扬同志要求,要持续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困难群众动态监测,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保障措施,精准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要健全救助体系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部门职责,提高统筹协调层级,切实做到部门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鼓励分区域制定城乡低保标准,保持区域内标准统一。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
(信息员:曾庆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