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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湖花园”命名的批复
汕尾市市区盐务局东涌盐场:
贵场报来《关于“香湖花园”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汕尾市地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场位于汕尾市区新墟村前,东临规划路,北临规划路,南临海滨大道,西临兴业路,占地面积14084.50㎡,总建筑面积78977.89㎡,规划7栋建筑物,包括5栋住宅楼,1栋幼儿园,1栋市场的建筑群命名为:“香湖花园”(xiānghú huāyuán),请贵场将该标准地名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和使用。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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