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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星河湾朗园”命名的批复
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报来《关于汕尾星河湾畅园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汕尾市地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位于汕尾市区站前路东侧、东城路北侧,占地面积173306㎡,总建筑面积613246.98㎡,其中:18栋住宅楼,1栋商业街,1栋幼儿园的建筑群命名为:“汕尾星河湾朗园”(Shànwěi xīnghéwānlǎng Yuán),请贵公司将该标准地名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和使用。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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