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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内湖高速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零售量结算值与实际值偏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案
  • 2018-08-02 15:58
  • 来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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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质监罚字〔2018〕5号
处罚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内湖高速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零售量结算值与实际值偏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销售的成品油零售量结算值与实际值偏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
处罚依据: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项、第十条
处罚结果: 1、责令停止使用涉案的加油枪,需经检定合格才能使用;2、责令改正,赔偿消费者损失;3、处以8000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汕尾陆丰内湖高速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1581661477519J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4
处罚机关: 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编码: 441500
处罚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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