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交易平台企业:
为规范2026年春节及“3·15”期间网络交易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紧密结合网购促销高峰特点和网络消费新情况,发布《2026年春节及“3·15”期间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行为合规指引》,就进一步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法落实“守门人”责任,依法保护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劳动者等各方合法权益作出指引。
一、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证照信息资质、商品和服务信息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依法依规公示或修改平台协议规则,强化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坚决遏制虚假宣传、流量造假、侵权假冒等破坏市场规划、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二、规范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杜绝虚假折价、虚假减价、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严禁平台内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确保平台内的商品及服务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及时更新,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维护市场价格公平稳定。
三、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不得以低质低价等方式进行“内卷式”恶性竞争;不得通过补贴、“二选一”、打价格战等方式,裹挟商户,影响市场正常供需,激化市场矛盾,损害入驻平台商家的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互黑”“互踩”等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不得借敏感话题炒作,通过煽动舆论来进行商业竞争,攻击竞争对手。
四、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不得采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设置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依法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五、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和宣传内容,强化对直播选品、直播卖点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严禁销售违法违规商品,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同时保存记录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不断完善平台合规管理体系,强化对私域直播生态的规范引导。
六、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要求。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七、切实守牢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以大宗食品、节日时令食品、应节商品、“一老一小”消费品为重点,加强对平台商品抽检排查力度,建立健全源头追溯机制,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把好进货查验关,坚决守好食品安全底线,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八、切实履行反餐饮浪费义务。网络餐饮平台依法落实反食品浪费的法定义务,优化餐品供给结构,积极推广小份餐品,强化全流程消费提醒,多维度提示适量点餐,推动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九、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通过默认选项的方式,增加或搭售商品,强制消费者购买。积极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自愿作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和维权保证,全面践行承诺约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十、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保障。网络餐饮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骑手关心关爱,科学做好运力调配与值班值守安排。畅通内部沟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应骑手诉求。对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及夜间工作的骑手给予适当补贴。结合节日期间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配送时限与考核要求,全力保障骑手安全、合理权益与服务稳定,共同营造温暖祥和的节日氛围。
十一、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依托平台大数据优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平台内部风险管控机制,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十二、构建协同共治长效机制。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提振消费活动,加大对平台内商家的流量扶持,赋能实体经济;虚心接受消费者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意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管和指导;参与社会共治共管,坚持强化企业自律,认真纠治不合规行为,致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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