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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 2016-11-23 00: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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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该单位存在如下违规收费行为:提高收费标准收取环境监测费。

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收费行为。

已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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