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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侨管理区实验幼儿园幼儿伙食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 2018-09-03 17:57:57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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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管理区经信局:
  你局《关于上报<华侨管理区实验幼儿园幼儿伙食费的申请>的请示》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的规定,鉴于你区幼儿园开设“一餐两点”,极大满足幼儿饮食需求。经研究,现就华侨管理区实验幼儿园幼儿伙食费标准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该园幼儿伙食费标准按每人每天10元收取。其他有关保教费标准仍按我局《关于华侨管理区实验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汕发改价格函[2016]835号)规定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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