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格和收费 > 价格标准
分享到:
物流公司
  • 2015-08-07 00:00
  • 来源: 本网讯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一、 系、解缆费    

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港口收费规则>的通知》(粤价【2000】26号)《转发<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的通知》(粤交港【2005】5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停泊费    
 三、 开、关舱费    
 四、 装卸包干费    
 五、货物保管费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