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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二局广汕铁路7标项目部桥梁工区建筑材料堆放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20-12-25 09:46:58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中铁十二局广汕铁路7标项目部桥梁工区建筑材料堆放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48879

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铁十二局广汕铁路7标项目部桥梁工区建筑材料堆放点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城区地泰建筑材料场

建设地点: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民村建茶村小组荒废地(中心点坐标为纬度22.75397°,经度115.46575°)

环评机构:

深圳市达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尾市城区地泰建筑材料场拟在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新民村建茶村小组荒废地建设中铁十二局广汕铁路7标项目部桥梁工区建筑材料堆放点项目,用地面积为5000㎡,总建筑面积4700㎡,其中一层办公楼一栋,约300㎡,封闭加工厂区为2400㎡,原料堆放区(封闭厂房)约1000㎡,成品堆放区(封闭厂房)约1000㎡。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专营加工混凝土石料、砂料的生产,预计年加工石料2万m3,砂料2万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洗砂废水、场地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给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堆场扬尘、自卸汽车卸料粉尘、产品物料装车粉尘、运输扬尘、厨房油烟。项目在砂料生产车间和石料生产车间的给料、破碎、筛分设备上方及进、出料口各安装雾化水喷淋装置、喷雾机进行降尘;原料仓和成品仓均设置为封闭仓库,且仓库内设置可移动式雾泡机进行喷雾抑尘;自动汽车卸料、产品物料装车设置可移动式雾泡机进行喷雾抑尘;建设单位对厂区内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管道引至5m高排气筒排放。

3. 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处理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达标。

4.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外售处理;洗车废水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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