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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0-09-22 16:56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汕尾老区医院新建项目

汕尾市萌新实业有限公司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龙溪村

2020年8月23日

汕环函〔2020〕159号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尾老区精神病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660-3348879,传真:0660-3320382。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凤苑路滨海小区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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