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市裕丰实业有限公司碎石和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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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市裕丰实业有限公司碎石和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汕尾市裕丰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安华村大塘尾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市裕丰实业有限公司碎石和机制砂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安华村大塘尾(E115°28'28"、N22°45'2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机制砂、碎石加工,年产机制砂6万吨、碎石4万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破碎区、筛分区、洗砂区、成品和原料堆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4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含餐饮废水)、洗车废水、洗砂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并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内林木灌溉,不外排;洗车废水、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到生产中,不外排。 2.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原料/成品堆场堆放的扬尘,装卸粉尘,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厨房油烟。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需在破碎机设置喷淋设备,采用喷淋洒水向原料喷洒水雾以增加湿度,以此减少降尘;原料/成品堆场堆放的扬尘对堆放区域覆盖防尘网和防尘篷布并对堆场不定时喷洒水雾;装卸粉尘在装卸过程中在作业面喷洒水雾;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路面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应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上述无组织粉尘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厨房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 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洗砂设备、水泵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处理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4.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脱水污泥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相关的单位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