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项目一期(N1)配套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5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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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660-3348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项目一期(N1)配套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汕尾比亚迪工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尾市红海湾田墘街道人民路西侧SW-HHW-02-04-003宗地 |
环评机构: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项目一期(N1)配套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位于汕尾市城区田乾街道湖东村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项目一期厂区西南角(中心坐标:E115°30′18.700″,N22°42′21.26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比亚迪变电站,本期主变2×63MVA,户外布置;新建110kV出线间隔2个,GIS设备,户内布置;新建无功补偿装置2×2×(2400+4000)kvar,户内布置;新建10kV消弧线圈并小电阻成套装置(其中接地变兼站用变)2组,户内布置。本期110kV出线2回(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10kV出线32回。 项目总投资6615.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变电站内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站内污水排水管道接入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项目厂区内污水管网,与厂区内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汕尾市东部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变电站内生活垃圾暂存于站内垃圾桶内,定期由保洁人员统一清运至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项目一期厂区内生活垃圾堆放处,与厂区内生活垃圾一并处理;事故油经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铅蓄电池及废矿物油在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比亚迪项目一期厂区内危废库分类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