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奥登医疗牙科产品基台及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海滨大道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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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奥登医疗牙科产品基台及附件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奥登医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长青路2号三层 |
环评机构: | 汕尾市天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奥登医疗牙科产品基台及附件生产项目位于汕尾市高新区红草园区长青路2号(中心坐标:115°21′09.398″E,22°50′40.267"N)。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栋5层生产厂房(1#)、1栋6层宿舍楼(2#)和1栋6层的办公楼,二期拟建3栋生产厂房。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6109m2,建筑面积约42343.48m2。其中一期投资4000万元,建筑占地面积为2770m2,建筑面积15658.14m2。本次环评仅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项目一期主要从事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营运期抛光用水、清洗用水等生产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汕尾高新区红草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值。 (3)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废抛光针等一般固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废切削油、废油桶、生产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