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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剂2022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结余资金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结余资金调剂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情况反映,请来电、来函、来访。
公示日期:202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联系方式:苏罡,0660-3569908,swssthjj@163.com。
附件:2022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结余资金调剂方案.pdf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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