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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陆丰市河西镇及时转移群众成功避免人员伤亡
  • 2019-06-14 16:43:00
  •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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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至13日,我市出现了暴雨到大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14日上午9时结束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我市共出动巡查和抢险人员5036人次,出动各类抢险救援车辆678辆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07处(包括4处非在册隐患点),排查削坡建房、危旧房等风险隐患159处,开辟安置场所279个,转移安置群众4907人。由于各方面防御措施到位,隐患排查处置及时,全市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没有收到灾情报告,没有出现因强降雨停水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的强降水过程。本轮降水过程持续时间长、短时雨势强、累积雨量大,我市三防指挥部高度重视,于6月12日12时将防汛、停电、通讯中断、道路交通中断等情况,社会秩序井然。


在此次防御强降雨过程中,陆丰市河西镇党委政府按照省政府省防总,汕尾市委、市政府陆丰市委市政府及三防指挥部的部署要求,12日晚上,第一时间组织全镇党政力量,实驻村领导责任,带领驻村同志和村“两委”干部沉驻一线,部署防御强降雨工作,对该镇山塘水库、沟渠堤防等水利设施进行巡防检查,对危房户、低洼户人员实施转移安置。在巡防排查过程中,该镇发现石山村寨内村村民沈仁树(53岁,男户主)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该房屋面积约120㎡,居住有沈仁树本人母亲陈赛章(88岁)妻子吕淑君(35岁,智障残疾)和儿子沈俊火(6岁),4人,户主另有一女儿沈雅(16岁)不在此居住。在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对该户进行转移安置时,沈仁树的母亲陈赛章开始不愿配合转移工作,但经镇领导、村干部耐心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其思想工作,最后成功劝服其转移。6月12日23时,按预定方案,沈仁树一家4人安全转移到石山寨内村沈氏公厅。6月13日凌晨3时开始,该镇雨量突然加大,至凌晨4左右房屋受损倒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陆丰市河西镇党委、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落实任务到村,压实责任到人,真排查隐患,对危房、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人员及时实施转移和安置,成功避免一起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鉴于陆丰市河西镇党委、政府在本次防御强降雨过程中的良好表现,市三防指挥部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表扬时要求该镇党委、政府妥善安置受灾户,慰问安抚受灾群众,提供日常生活物资保障,并对受灾户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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