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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安明电〔2017〕7号 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 2017-12-07 16:42:00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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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七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石奇珠书记关于要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讲话精神,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现在正值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发生了北京大兴“11·18”火灾、佛山南海“11·20”火灾和天津市“12·1”重大火灾事故,我市进入11月份以来,各类事故出现了翘尾反弹的势头,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市委石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中共汕尾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的总结讲话中提出要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此,各地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石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粤安明电〔20173号)要求,切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整治检查组,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镇(街)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相关人员,对自己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方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方位开展,全面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省、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的重点整治。一是交通安全方面。要深刻吸取海丰平东“11·23”事故教训,加强“治超”,严肃查处客车超员、行车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泥头车、旅游包车、校车安全监管;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加强对摩托车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行为,坚决遏制摩托车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二是消防安全方面。要结合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群租房、 “二合一”、“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着力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违规住人等隐患,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突出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和单位,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筑施工方面。要把好对建筑市场的安全准入关,加强对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与质量的监督管理,杜绝无证施工、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加强对起重机设备、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空平台作业、地下工程、高大模板和脚手架等施工机械和施工部位的监督检查,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四是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方面。要强化海上运输、海上作业、客渡码头、渔业船舶等方面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特别针对冬季气候不稳定的特点,加强对突发天气的预报预警。五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经销等各个环节着手,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六是校园安全方面。要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七是公共娱乐场所方面。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网吧、歌舞厅、KTV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继续加强非煤矿山、液氨使用、粉尘涉爆、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机、民爆物品、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三、条块结合、统筹推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地区特点、行业特点和季节特点,开展地毯式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死角。要坚持4100%,即所有县(市、区)、镇(街)要100%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县(市、区)、镇(街)政府主要领导要100%带队开展隐患大排查,所有行业和领域要100%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100%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最严厉的措施进行彻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关闭一批非法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为确保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市安委会将组成督查检查组,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地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问责;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

各地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于2018110日前报市安委办汇总(联系人:叶建民,电话(传真):3362296,邮箱:swajjzy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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