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协同作战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结合防灾减灾日工作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6年5月12日举行汕尾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现将《汕尾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应急办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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