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汕尾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其他 > 应急管理
分享到: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2024-05-01 18:55
  • 来源: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据气象水文部门监测,本轮强降雨过程已明显减弱,全市江河湖库水位均在警戒或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平稳。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5月1日16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继续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会商研判,扎实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5月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