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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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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