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5〕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市金控公司:
现将《汕尾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30日
汕尾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步伐,补齐上市公司空白短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培育一批、引进一批、并购一批”的工作思路,力争在三年内实现本地企业上市“零的突破”。推动1-2家本地企业成功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或北交所上市,填补上市公司空白。建立涵盖不少于30家企业的上市后备企业库,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达到3-5家,进入辅导备案企业2-3家。通过并购引进1-2家上市公司总部或核心业务板块落户,吸引2-3家外部优质拟上市企业迁入汕尾。基本形成“发现一批、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带动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打造具有汕尾特色的资本市场板块,显著提升区域经济资本化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与推进路径
(一)对内加强培育,推动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
目标:夯实本地企业上市基础,推动3-5家重点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1-2家企业成功申报上市。
1.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动态库。聚焦高端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制定《汕尾市上市后备企业遴选标准》,每年遴选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培育。推动企业完成“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全链条转型。(责任单位:市府办(金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对信利工业、中奕新材料、创芯人、云上珠宝等重点企业,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建立企业上市问题清单台账,专项协调解决股份制改造中涉及的税务清缴、土地房产确权、历史沿革理顺、社保规范等“卡脖子”问题。(责任单位:市府办(金融)、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3.强化上市辅导与资源对接。依托深交所汕尾服务基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汕尾运营中心,不定期组织“上市面对面”培训、投融资路演和专家走访。常态化邀请广东证监局、头部券商、会所、律所专家团队,为后备企业提供上市路径规划、财务规范、公司治理等全方位诊断与辅导。提升企业上市意愿与能力,组织企业家赴上市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破除“小富即安”思想。(责任单位:市府办(金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二)利用产业基金并购引进上市公司
目标:成功并购并迁入1-2家与汕尾产业契合度高的上市公司。
1.设立并购专项子基金。依托汕尾市产业投资基金,联合省属国企、知名创投机构,发起设立一支规模不高于10亿元的上市公司并购子基金,专项用于并购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上市公司或控股权收购。(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控公司、市府办(金融))
2.建立并购标的储备池。围绕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通过券商、律所等中介渠道,广泛搜集信息。制定并购标的评估体系,综合评估实控人转让意愿、迁址可能性、财务健康度、产业协同性等,形成每年不少于5家的动态调整标的储备池。(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控公司)
3.推动“并购+迁址”落地。推动“并购+迁址”落地。对筛选出的重点标的,成立项目攻坚组,采用联合收购、国资主导收购、参股等方式进行谈判。对迁入企业在项目落地、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包,引导企业迁址落户汕尾。(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金控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4.强化并购后续服务与整合。将迁入上市公司纳入市重点企业服务名单,在用地、用电、用工、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推动其与本地产业链企业对接,形成协同效应,确保“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金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对接省级资源,引进优质企业落户培育上市
目标:吸引2-3家外部优质拟上市企业将总部或主要生产经营主体迁入汕尾。
1.争取省证监局支持引导。定期向广东证监局汇报汕尾企业上市工作进展与困难,提请其在对拟上市企业辅导验收、政策咨询等方面给予指导。恳请省局发挥桥梁作用,推荐有意向迁址的上市或拟上市企业资源供我市对接。(责任单位:市府办(金融))
2.深化与头部券商合作。与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联合等头部券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借助其庞大的客户网络,获取有意向迁址或拓展布局的优质企业信息。推动券商为迁入企业提供“落地+融资+上市”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府办(金融))
3.打造“资源换产业”招商模式。梳理我市在绿色电力指标、碳普惠核证、海域使用权、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制定《汕尾市吸引优质企业落户资源清单》。针对目标企业,开展“一对一”的资源匹配和方案设计,以战略性资源换取产业落地和未来上市主体。(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4.推动国企与外部资本合作。鼓励市属国企与省属国企、产业龙头资本合作,共同参与对上市公司的并购或与拟上市企业共建产业园,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控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市府办(金融)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企业上市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顶层设计与资源统筹。定期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堵点,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推进有力。
(二)优化协同服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建高效顺畅的企业上市服务链条。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共性难题,加强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切实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三)营造浓厚上市氛围。加强资本市场知识普及、政策解读和标杆企业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资本市场的认知度。通过举办高规格活动、表彰先进典型等方式,弘扬企业家精神,在全市营造重视上市、服务上市、积极上市的优良氛围。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